24.3.1 节能需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如果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节能是没有意义的。
24.3.3 本条从节能出发,针对不同场所提出对光源的要求。
第1款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2011年第28号公告明确指出,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国逐步禁止进口(含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到第五阶段,即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W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因此,本款对白炽灯的应用加以限制。
第2款 一般而言,同类型、同系列单灯功率大的光源光效比功率小的光源要高。以三基色T8细管径荧光灯为例,长管(36W)比同系列的短管(18W)荧光灯光效高出20%~30%。相类似的,同类型、同系列的光源,高色温、高显色性的光源其光效比标准色温和显色性的要低,LED灯尤为明显。
第3款~第5款 LED灯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照明新技术,其性能逐渐成熟,且价格显著下降,并在许多工程中取得宝贵的应用经验,节能效果比较明显。但LED技术还处在发展阶段,相关标准也在完善过程中,因此本款对应用比较成熟的场所给出推荐意见。
第6款 LED的蓝光危害一直备受人们的关注,研究表明:当LED的相关色温在4000K时,其蓝光强度与荧光灯相仿,相关色温越低,蓝光强度越小,对人健康的影响越小。
24.3.4 本条根据《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 3485-1998的要求编制。
24.3.5 第3款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2015等标准,结合LED最新技术编制。
条文中的窄配光、中配光、宽配光是以灯具的光束角大小来划分的,依据《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T119,光束角是在给定平面上,以极坐标表示光强曲线的两矢径间所夹的角度,该矢径的光强通常是10%或50%的最大光强。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采用50%最大光强的夹角作为光束角,而北美照明工程协会(IES)则采用10%最大光强的夹角。我国标准采用了CIE的定义。光束角小于80°的直接型灯具为窄配光,光束角大于120°的为宽配光,光束角在80°~120°的为中配光。
条文中室外灯光球场是指室外的灯光篮球场、网球场、足球场等没有看台的场地,场地照明灯具投射距离明显小于有看台的体育场。
高天棚灯具是一种以LED为光源,用于室内高大空间一般照明的灯具。
24.3.6 本条强调光源、镇流器及其他附件之间需要匹配,不应使用降低光源光效的镇流器及其他附件。如果光源与镇流器不匹配,轻者影响光源的发光效率,重者光源不能被点亮或者光源被损坏,影响正常使用。另外,我国的制造标准对单灯功率不超过25W的气体放电灯的镇流器谐波限定值要求较低,因此在选用这类镇流器时尽量选择谐波含量低的镇流器。
24.3.7 照明控制是照明节能的重要手段,并通过实际工程验证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24.3.8 本条采用《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T119-2008中的术语,夜景照明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道路照明和室外安全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活动空间或景物夜间的照明。
第1款 考虑到平时与一般节日、重大节日对照明效果的不同要求,且不同照明模式下的用电量差别较大,从照明节能出发,特作此规定。
第2款 考虑到进入深夜及后半夜,室外人员较少,通过减光或关灯达到节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