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348-2019,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8、3.3.4、4.3.5、4.7.3、4.10.1、7.2.4、7.4.6、7.5.2、7.6.3、8.1.6、9.4.5、11.2.3、11.2.4、11.8.8、12.4.10、12.4.14、12.5.8、13.4.6、13.7.6、14.4.3、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2019年11月22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供配电系统;4.变电所;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电气测量;6.自备电源;7.低压配电;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电气照明;11.民用建筑物防雷;12.电气装置接地和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防护;13.建筑电气防火;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5.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6.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17.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9.信息网络系统;20.通信网络系统;21.综合布线系统;22.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23.智能化系统机房;24.建筑电气节能;25.建筑电气绿色设计;26.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取消了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一章;
2.增加了建筑电气节能、绿色建筑电气设计、弱电线路布线系统三章;
3.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编:11000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上海市防雷中心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ABB(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高桥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通用(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
沈阳斯沃电气有限公司
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金元 孙兰 成彦 郭晓岩 李朝栋 于信涛 田英策 陈琪 孙成群 汪猛 邵民杰 陈众励 瞿二澜 杜毅威 杨德才 王东林 李炳华 熊江 陈汉民 陈建飚 曾敬梅 王可崇 王小安 张文才 李立晓 宋平健 黄晓红 曹玮 黄翔 叶本开 孙鲁雄 刘宏瑞 牟宏伟 朱爱荣 潘茂龙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丁杰 王勇 傅慈英 丁红军 李英武 沈育祥 周名嘉 海清 钟景华 张宜 施巨岭 朱立彤 焦建欣 李丹江 耿望阳 张钊 [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