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加油站(区)应明显标示加油车辆引导线,并应在加油站车辆入口和加油岛处设置醒目的“自助”标识。在加油岛和加油机附近的明显位置,应标示油品类别、标号以及安全警示。不宜在同一加油车位上同时设置汽油、柴油两种加油功能。
自助加油机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防静电加油枪、键盘,或专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并有显著标识;
2 应标示自助加油操作说明;
3 应具备音频提示系统,在提起加油枪后可提示油品品种、标号并进行操作指导;
4 加油枪应设置跌落时即自动停止加油作业的功能,并应具有无压自封功能;
5 应设置紧急停机开关。
自助加油站应设置视频监视系统,该系统应能覆盖加油区、卸油区、人孔井、收银区、便利店等区域。视频设备不应因车辆遮挡而影响监视。
自助加油站的营业室内应设监控系统,该系统应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 营业员可通过监控系统确认每台自助加油机的使用情况;
2 可分别控制每台自助加油机的加油和停止状态;
3 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启动紧急切断开关停止所有加油机运行;
4 可与顾客进行单独对话,指导其操作;
5 可对整个加油场地进行广播。
6.6.1 本条规定是为了在无人引导的情况下,指引消费者进站,准确地把车辆停靠在加油位上,进行加油操作。
6.6.2 在加油机泵岛及附近标示油品类别、标号及安全警示,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加油位并注意安全。
6.6.3 不在同一加油车位上同时设置汽油、柴油两个品种的服务,可以方便消费者根据油品灯箱的标示选择合适的加油车位,同时避免或减少加错油的现象。
6.6.4 自助加油不同于加油员加油,因此对加油机和加油枪的功能提出了一些特殊要求以保证加油安全。
6.6.5 设置视频监视系统是出于安全和风险管理的考虑,同时通过对顾客的加油行为分析,改善服务。
6.6.6 营业室内设置监控系统是自助加油站的一个特点,营业员可以通过该系统关注和控制每台加油机的作业情况,并与顾客进行对话沟通,提供服务和指导。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启动紧急切断开关停止所有加油机的运行并通过站内广播引导顾客离开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