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 本条为美国标准NFPA 59A第9.1.2条的前半部分。其后半部分是规定评估要求的内容,现摘录供参考。
这种评估所要求的最低因素如下:
(1)LNG、易燃冷却剂或易燃液体的着火、泄漏及渗漏的检测及控制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及安装位置。
(2)非工艺及电气的潜在着火的检测及控制所需设备类型、数量及安装位置。
(3)暴露于火灾环境中的设备及建筑物的防护方法。
(4)消防水系统。
(5)灭火及其他火灾控制设备。
(6)包括在紧急停机(ESD)系统内的设备与工艺,包括对子系统的分析,如果存在该系统的话,在火灾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必须设置专门的泄压容器或设备。
(7)启动ESD系统或其子系统自动操作所需探测器的类型及设置位置。
(8)在紧急情况下,每个装置坚守岗位人员及职责和外部人员调配。
(9)根据人员在紧急事故情况下的责任,对操作装置的每个人员提供防护设备及进行专门的培训。
通常,气体着火(包括LNG着火),只有在燃料源被切断后方可灭火。
10.4.2 本条参照美国标准NFPA 59A和49CFR193编制。
10.4.3 本条参照美国标准NFPA 59A(2001年版),第9.3节“火灾及泄漏控制”进行编制。
10.4.4 较大型液化天然气站,设施多、占地大,配遥控摄像录像系统在控制室对现场出现的情况进行监视,有助于提高站的安全程度。上海浦东事故气源备用调峰站设有此系统。
10.4.5 消防冷却水设置。
1 关于总储存容量大于或等于265m3之划分及设置固定供水系统的要求来自于49CFR的§193.2817。
2 采用混凝土外罐与储罐布置在一起组成双层壳罐,储罐液面以下无开口也不会泄漏。此类储罐根据法国索菲公司为国内某工程提供的概念设计以及上海浦东事故气源备用调峰站的设计,仅在罐顶泵平台处设固定水喷雾系统。其供水强度来自美国防火协会标准《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NFPA 15。
3 一个站的设计消防水量确定是根据NFPA 59A(2001年版)第9.4节内容,但在摘编时将余量63L/s,即226.8m3/h改为200m3/h。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用水量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1999年版)第7.9.2条规定。
10.4.6 液化天然气泄漏或着火,采用高倍数泡沫可以减少和防止蒸气云形成;着火时高倍数泡沫不能扑灭火,但可以降低热辐射量。这种类型泡沫会快速烧毁以及需维持1m以上厚度,限制了其应用,但仍在液化天然气设施上广泛采用。目前采取的措施是如何减少泄漏的蒸发面积,减少泡沫用量。国外做过比较,一座5725m3储罐,采用防火堤蒸发表面积为21000㎡,采用与罐间隔6m设围墙蒸发表面积降至1060㎡,泄漏时蒸发率降低95%,这不仅降低了泡沫用量,同时还不受大风天气等因素影响。更进一步是采用混凝土外罐,泄漏时根本不向外漏出,罐也不用配泡沫系统了。但这种罐在罐顶泵出口以及起下沉没泵时会有液化天然气泄漏,为此需建有集液池。此时集液池应配有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经国外试验,用于液化天然气的泡沫控制发泡倍数为1:500效果最好。
10.4.7 液化天然气储罐通向大气的安全阀出口管应设固定干粉灭火系统,这是从上海浦东事故气源备用调峰站20000m3储罐安装实例得出的。
10.4.8 本条是依据NFPA 59A编制的。
10.4.9 本条在NFPA 59A中有详细的要求,这是根据实践总结出来的最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