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
注:阴影部分为平台或建筑物的设置范围
6.8.5 国内早期设计的克劳期硫回收装置反应炉采用爆破片防止设备超压破坏。但在爆破片爆破时,设备内的高温有毒气体排入装置区大气中。污染了操作环境,甚至危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由于克劳期硫磺回收反应炉、再热炉等设备的操作压力低,可能产生的爆炸压力亦低,采用提高设备设计压力的方法防止超压破坏不会过分增加设备壁厚。有时这种低压设备为满足刚度要求而增加的厚度就足以满足提高设计压力的要求。因此,采用提高设备设计压力的方法防止超压破坏,不会增加投资或只需增加很小的投资。化学当量的烃-空气混合物可能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约为爆炸前压力(绝压)的7~8倍。必要时可用下式计算爆炸压力:
Pe=Pf·Te/Tf·(me/mf) (1)
④火焰中心在火焰长度的1/2处。
注:当q值大于6.3kW/㎡时,操作人员不能迅速撤离的塔上或其他高架结构平台,梯子应设在背离火炬的一侧。
3)计算方法:
①火炬筒出口直径:
式中:d——火炬筒出口直径(m);
W——排放气质量流率(kg/s);
m——马赫数;
T——排放气体温度(K);
K——排放气绝热系统;
M——排放气体平均分子量;
P——火炬筒出口内侧压力(kPa)(绝压)。
火炬筒出口内侧压力比出口处的大气压略高。简化计算时,可近似为等于该处的大气压。必要时可按下式计算:
火炬释放的总热量按下式计算:
Q=HL·W
③火炬筒高度:火炬筒高度按下列公式计算(参见图3)。
式中:H——火炬筒高度(m);
Q——火炬释放总热量(kW);
F——辐射率,可根据排放气体的主要成分,按表4取值;
q——允许热辐射强度(kW/㎡),按表3规定取值;
Yc、Xc——火焰中心至火炬筒顶的垂直距离及水平距离(m);
R——受热点至火炬筒的水平距离(m);
h——受热点至火炬筒下地面的垂直高差(m);
τ——辐射系数,该系数与火焰中心至受热点的距离及大气相对湿度,火焰亮度等因素有关,对明亮的烃类火焰,当上述距离为30~150m时,可按下式计算辐射系数:
(8)辐射系数
式中:r——大气相对湿度(%);
D——火焰中心至受热点的距离(m)(见图3)。
2 液体、低热值气体、空气和惰性气体进入火炬系统,将影响火炬系统的正常操作。有资料介绍,热值低于8.37MJ/m3的气体不应排入可燃气体排放系统。
6.8 泄压和放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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