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此条是关于泵房内起重设施操作水平的规定。
关于消防水泵房内起重设施的操作水平,一般认为在独立消防水泵房内应设置起重设施,目的是方便安装、检修和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泵房内起重的操作水平宜适当提高,特别是大型消防水泵房。
目前我国民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内设置起重设施的少,但考虑安装和检修宜逐步设置。
5.5.3 柴油机动力驱动的消防水泵因柴油机发热量比较大,在运行期间对人有一定的空间要求,所以在电动泵的基础上加0.2m,并要求不小于1.2m。
5.5.5 此条是消防水泵房内架空水管道布置的规定。
消防给水及给排水等管道有可能漏水,而导致电气设备的停运,因此考虑安全运行的要求,架空水管道不得跨越电气设备。另外为方便操作,架空管道不得妨碍通道交通。
5.5.8 规定设计消防水泵房门的宽度、高度应满足设备进出的要求,特别是大型消防水泵房和柴油机消防水泵,因其设备大而应考虑设备进出的方式。
5.5.9 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给出关于消防水泵房采暖、通风和排水设施的技术规定。在严寒和寒冷泵房采暖是为了防止水被冻,而导致消防水泵无法运行,影响灭火。通常水不结冰的工程设计最低温度是5℃,而经常有人的场所最低温度是10℃;综合考虑节能,给出了本条第1款的消防水泵房的室内温度要求。
5.5.10 本条给出了消防水泵房关于设置位置和降噪减振措施的规定。
5.5.11 本条给出了消防水泵停泵水锤的计算方法,以及停泵水锤消除的原则性技术规定。
5.5.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对消防水泵在火灾时的可靠性和适用性做了规定。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一般在工业企业内,对于石油化工厂而言,消防水泵房要远离各种易燃液体储罐,并应保证其在火灾和爆炸时消防水泵房的安全,通常应根据火灾的辐射热和爆炸的冲击波计算其最小间距。工程经验值最小为远离储罐外壁15m。
火灾时为便于消防人员及时到达,规定了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消防水泵是消防给水系统的心脏。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人员和水泵机组都需要坚持工作。因此,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设在高层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层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为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人员的进出安全,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对消防水泵房的出口作了规定。
规定消防水泵房当设在首层时,出口宜直通室外;设在楼层和地下室时,宜直通安全出口,以便于火灾时消防队员安全接近。
5.5.15 地震期间往往伴随火灾,其原因是现代城市各种可燃物较多,特别是可燃气体进楼,一般在地震中管道被扭曲而造成可燃气体泄露,在静电或火花的作用下而发生火灾,如果此时没有水火灾将无法扑救,为此要求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提高1度采取抗震措施,但抗震计算仍然按规范规定,一般工业企业采用独立建造消防水泵房,石油化工企业更是如此,为此应加强独立消防水泵房的抗震能力。